主婦の宿題君!! 始まるよ!!!! (パクリ)
啊!!!!!!!!!!!!!!!!(抱頭)
先讓我大吼二聲再說!!!!!!!!
幹令涼哩!!!!林北跟本就是半個日本人了啊!!!!
林北那麼認真又乖巧的在配合這麼多日本政府的政策、一直一直在掏錢出來貢獻!!
幹令涼的白爛入管只給我一年配偶簽証、
收了錢還不給面子啊!!靠北啊沒良心的日本政府我看清你們了啦!!! (いまさら)
是說全日本的人都這樣過日子、到了異鄉就入境隨俗、
隨啊!!我隨啊!! 我超乖的!!! 為了交錢給你們、還怕被罰錢跟少交還跑了五、六趟區役所!!
跟本比隨便一個路上的日本人都還認真在對待這些事。
啊… 唉
自己以前過的太好命、都不知道在日本生活原來真的如此大不易。
留學時期給父母和學校照顧、學校有留學生交流中心、自是會把我們照顧的好好的、連簽証都不用自己去入管。
上班時期、有公司把那些以前都看不懂的年金保險扣的一清二楚、反正我只看匯到戶頭剩多少錢、也很少去看明細上密密麻麻每個月公司扣了我多少保險費有的沒的。
現在當了無職人妻。 吃老公的了。
總算醒來、驚覺該搞清楚那個分野。
才開始靠腰靠北。 好啦我活該啦
叫完了。
開始邊記錄邊整理。晚上要跟TOMO商量解決對策用。
所以下面的東西、要是 對日本生活沒興趣、或跟我一樣看到數字眼神就會放空的人盡管跳過。
反正結論就是上面那段而已。
---------------靠北分隔線------------------
仙台結婚登記日期: 2008年 7月 11日。
(在區役所被問的時侯、完全想不起來…)
離職日期: 2008年7月20日
我的失業保險被前公司擺了一道、
大王在他我要離職前、還把我叫去、用說裝好心的憐惜我的臉說:
我會幫你把離職理由寫成可以馬上領失業保險的那個項目、你這樣馬上就可以去領了。
不用再等那個好像有一段很長的認定期間的那種。好嗎?
我當時不懂、就說謝謝社長。
等到文件送到手上才知道幹你麻的嘴炮社長講講而已。
失業保險的申請認定書上、我的離職原因社長給我勾了個: 個人因素。
所以這下我領的失業保險就是從我的申請認定日起、 還要再等3個的月" 待機確定"。
因此、 我11月去辨的失業保險、 要到3月開始才能領第一筆錢。中間就窮死自己就對了。
而失業保險的補助金額、每個人的審查並不同。
我的在審查過後、是一天可領5615 日幣。一共可領90天分。
但其實我得一直失業六個月、才只能領三個月分的錢。
這就是社長擺我這一道很機拜的地方。 幹
而失業補助金額總記: 約50萬日幣。
猛一聽還真驚人的多又爽。
但仔細一計算、這是個跟本連要不要領都要好好考慮的金額。
因為如果自己在領失業保險期間、
日本國民需要強制參加的 健保 跟年金、是不能被加在 老公或家人的扶養名額下。
所以這二樣東西就要個人去加入交錢。
還有、因為我去年有工作,就會有住在那個地方的稅金。
所以就算我今年1月1日起已經搬到仙台來了,
今年年底我還是會收到千葉縣的靠北稅金。 1月到7月分的。
依經驗來看、應該是有25到28萬左右的縣民稅。
個人加入保險的話、金額奇高。
所以目前我的計算式就變成這樣:
項目 |
單月金額 | 金額 | 備註 |
失業補助 |
168450 |
505350 | 08.11-09.04。六個月期間、領90天份。 |
國民健保費 | 43700 | 174800 | 09.01-09.04。到領完失業保險為止、四個月分。 |
國民年金 | 14410 | 144100 | 08.07-09.04、 從離職起共10個月分 |
縣民稅 | 280000 | 預計2010年1月分徵收。依我的去年千葉縣縣民稅推算 | |
失業補助餘款 | -93550 |
除了縣民稅、我還不確定會被徵收多少、也許會少一點。
但實際會留在手頭上的金額… 直接 負九萬!!!!
那些日期的計算方法還得跑去區役所窗口問阿姨大叔們、請他們確認才比較清楚。
原來健保、我不在日本的日子其實可以跳過。所以只算了四個月分。
而年金就得只要你活著要在日本生活、就是不能有漏交。
昨天因為收到健保一個月要交日幣四萬多、打擊太大,
今天又衝去區役所問我失業人士能不能辨減免。
職員的回答是: 很困難、雖然能辨、但必須提出你的存褶跟去年的收入證明( 源泉徵收票)給我們審查。
然後我再轉個窗口、去問國民年金能不能申請減免。
職員的回答是: 不行。你的配偶有超過100萬日幣的年收入、所以你不能辨減免。
然後、職員給我一本:國民年金百科、 翻到: 減免資格那面讀給我看。打發我走。
我拿著那本年金百科、再轉個窗口去外國人登錄科、先登記更新的簽証再留期間。
在等的時間、我先拿起自己在書局買的一本: 荻原博子 貯まる!お金BOOK 、 一個專業理財的阿姨寫給主婦看的書。
正巧直接翻到後面解釋: 年金。的頁面、
讀到一個圖解寫: 被上班族、公務員扶養的妻子。叫 第3號保險者。
我再翻另一手上的 國民年金百科、找什麼叫第三號保險者。
看到百科上寫: 你交申請書了嗎??? (驚!!!! 沒啊??!!這什麼??? ) 百科在這句話下面還畫了一個插圖、
一個坐在電視前吃仙貝的主婦、看到” 你交申請書了嗎??” 的廣告、被嚇到咳出來的樣子。 我內心的確是如此。
反正。我又走回年金的窗口排隊。
翻到百科那頁、坐下來跟職員說:
不好意思、我是去年大概這個時侯離職、然後這個時侯離開日本、
然後大概這個時侯回到日本,大概這個時侯結婚。然後我看這裡寫年金的身份要變更、
要老公的公司幫我申請的樣子,可是我從來沒聽他說有幫我申請這個。
請問那我現在是不是已經有漏交的期間了。
(幹、我也太有誠意要交錢了吧、跟本就是模範生、日本年輕人現在跟本就不交這東西)
這下換了個大叔幫我查我的記錄、
他的回答是:
你在離職之後,年金就從公司幫你加入的厚生年金、改為 國民年金。
這部分的交費單應該正準備寄到你家。 是沒有問題。
不過你已經結婚的話、可以去辨理扶養在老公的名字下。
辨扶養的話、健保費跟年金就不用交了、老公的保費跟年金金額也不會增加。
不過、你現在有在領失業保險的話、
就不能讓他扶養。要自己交。
好這我知道。
我告訴職員說、我還沒開始領失業保險金、要等到3月初左右才會開始發放,
現在是在證明自己是失業人口的窮鬼待機期間。
職員突然小聲的說:
其實… 如果是待機期間的話、只要你還沒開始領錢、還是可以讓老公扶養的。
可以扶養到你開始領失業保險金為止…
所以我上面那個算式。
可以變成:
項目 |
單月金額 |
金額 |
備註 |
失業補助 |
168450 |
505350 |
08.11-09.04。六個月期間、領90天份。 |
國民健保費 |
43700 |
87400 |
09.03-09.04。到領完失業保險為止、2個月分。 |
國民年金 |
14410 |
43230 |
08.07-09.04、 從離職起共3個月分 |
縣民稅 |
|
280000 |
預計2010年1月分徵收。去年的千葉縣縣民稅推算 |
失業補助餘款 |
|
94720 |
|
手頭上也許會剩九萬四左右。
職員為什麼要小聲說呢…
因為幹他麻的我去了三個月的失業介紹所辨手續時、沒有人有提到這事啊!!!!
剛我來窗口問的時侯、他們也沒講到這事啊、剛我明明也是問這些失業的人能不能減免啊。
賤芭辣
文英在過年時有告訴我:
日本政府就是: 要錢要緊緊、你不找他他會來找你。
你要錢的時侯、就都要自己去辨、你不去找他、他也不會告訴你。
不過有講有救。
所以失業保險、不領的話、就是負28萬 (縣民稅)
領的話、就勉強可能會剩10萬在手上。
但是領失業保險的話、就要在規定的日期與時間每個月去失業中心報到一次、
證明自己沒有收入、並且每個月有去找工作 二、三次,要提出證明書。
所以像我如果有回台灣的打算、就要看好時間不能混太久、免得錯過認定日而領不到錢。(滿像留學生要領獎學金一樣)
並且不能有兼職及打工的行為、一有收入就停發那些日數。就算你一天打工只賺3000、
還是得扣掉一天的5000分。
所以要打工也要很小心。
厚 終於整理的差不多。
以前上班時、看日本阿姨在處理這些東西都計算的很詳細與小心。
當時都不懂她們是在龜毛什麼、現在知道這些細節等不等就幾十萬單位在變動就害怕了。
看完一些家計書後、大概也知道日本專業主婦為什麼這麼多 。
跟這些健保、年金及稅金的計算也很有關係。
日本不像台灣有那麼多不用報稅、沒登記的小店可以打零工。
每一筆支出收入都幾乎可以查得到。
而主婦如果去打工、必須小心的計算年收入不能超過 130萬日幣。
一旦超過130萬日幣到150萬日幣左右、就必須自行加入 健保、不能給老公扶養。
而且超過100萬日幣就會有 住民稅跟所得稅。100萬以下的話、並不須要交這些。
所以、在主婦界裡、 130萬-150萬日幣的年收是稱為: 愈做愈虧區!!
做的要死、好不容易賺個130萬日幣、要被扣一年約22萬保險費。
虧不虧!!
真的生病的時侯還沒時間看病、坐救護車還沒醫院要收你、
是交心酸的哦!! (又忍不住想抱怨日本的醫療系統)
因此、書上的建議是: 要嘛你就小小打個工、年收控制在100萬日幣以下、要嘛就 吧哩吧哩做個女強人、年收要在160萬以上、
才能擺脫那個: 愈做愈虧區。
呼。
好可怕。
主婦要學習的事真的很多、
因為老公們也是一畢業就被公司一直養,才不會知道這些。
現在要跟tomo商量計算的很多、
要是領在手頭上的失業給付金只剩下9萬、或甚至是 負9萬的話。
那這半年的時間、不如找個工作甚至是打工會不會比較滑算?
可是不領的話、就是一個稅金前提的 負28萬。 是賺不賺得到那28萬啊。
所以還是要領厚…
想想也很可怕耶。
要是有一個日本人、每天辛苦工作、為了養一個生重病的家人之類的。
賺多少就去多少。
然後有一天突然公司倒閉。
他一瞬間養不起自己、養不起家人。
還得收到自己因為去年辛苦工作、而"得到"的高額縣民稅 繳款單 、
自己跟家人沒吃飯會餓而已、稅金不交財產會被扣押。
那是要怎麼辨。失業保險最多也只能領120日。
扣掉保險跟年金、剩下的還不夠交房租。
所以…
愈想愈恐怖。
所以最近把家計仔細計算、
存褶分成二本、準備金跟家用金。
準備金就是先把貸款跟一些計畫要用的錢卡在那不動而已、 (呃、去新開了一個我的名字的戶頭 )
剩下的家用金就是tomo名字的戶頭。
星期天我回台灣爽去、tomo交待我把存褶跟提款卡留下。
我豪氣的把存褶與卡交給他說: 這本家用金、我不在的時侯、你要用都可以自己提。
他看了一下餘額… 四萬日幣。 大驚: 我的錢哩!!!! 才四萬哦!!!
我笑:對呀、我都幫你存起來了。
明細是這樣這樣這樣。
我拿出準備好的五、六本分門別類家計簿及計劃書向他做簡報。
所以。 結論就是、你剩四萬。 謝謝
在日本生活、
人妻一門很重要的宿題就是: 看清老公存在的價值。
(唷! 這結論還不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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