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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外籍新娘居留簽証的資格更新期。

 

朋友說過、這一年要更新一次還真是考驗夫妻的感情。(突然想到去年好像也講過一樣的事...)

(但還是要繼續說 )

要老公交出你的生活保障書、

要老公的收入證明、要老公的公司在職證明、

要老公跟外籍新娘還有在婚姻事實的戶籍謄本、

戶籍謄本搞不好還要麻煩鄉下的婆婆幫忙申請。

所有證明書都是以老公為主。

外籍新娘的存在好小。

 

如此下來夫妻間要是沒有愛、除了假結婚的、

不然我看應該沒有日本男人願意乖乖的去幫外籍新娘弄這些東西。

一年就讓對方滾回去了。

原來一年一次或三年一次的配偶居留簽証可是夫妻間感情的照妖鏡啦。

什麼裝的、演的、都很難過這關吧。

連我自己今天去拿一些住民票而已、就排隊排到快抓狂。

 

今年我可是又pass了。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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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et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